医政管理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医务管理 医疗培训 详细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来院医(技、药)师进修招生简章及管理规定

2024.11.14
来源部门:医疗管理部

    为规范来院进修医(技、药)师(以下简称医师)管理,提高进修培训质量,确保进修带教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山东省中医及临床等类别医师执业有关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此招生简章和管理规定。

一、报名条件

1、思想进步,工作积极,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服从医院管理。

2、有固定执业地点的医师,且所在单位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如医院等级未达到要求,需提供先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修结业证明。

3、具备国家承认的医学专科以上学历。

4、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与进修专业一致,进修产科专业的需要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助产技术)。

5、具有较好的医疗技术,助理医师需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执业医师需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可以在病房独立值班。

6、进修时间最少3个月。

7、放射相关(放射、核医学、介入、放疗等)进修应自备剂量笔,并进一步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放射工作人员证》(卫生系统颁发);

  (2).《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环保系统颁发);

  (3). 最近一周期的放射工作人员专用体检合格的报告;

  (4). 最近一周期的个人剂量监测未超标的报告。

二、报名时间

每年3月、6月、9月、12月中旬审核报名材料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每年1月、4月、7月、10月分四批集中报到,其余时间不接受单独报到。

2025年1月报到时间定为1月6日,4月报到时间定为4月8日,7月报到时间定为7月8日,10月报到时间定为10月9日。请按照以上报到时间申请进修。

三、进修费用及住宿安排

1各科室免费进修(中医外治科室除外)。

2、小儿推拿科2000/月;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理疗科、中医外治中心1000/月;医联体成员单位、对口支援单位医师进修费用减半。

3、住宿需进修医师自行解决。

四、进修流程

1.登录我院医师进修报名网站http://sdszyy.clouds.yilian120.com/advanced/user/login.htm?advancedType=1,按要求在线填写进修申请表,下载、填写申请表和《进修学员管理协议书》(详见附件1),单位盖章后按要求上传相关文件扫描件,医院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进修医师按通知要求报到。

2.进修报到后,医疗管理部组织统一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行业作风、规章制度、医疗纠纷、病历管理、计算机操作等。

3.进修医师进入临床科室后,由科室对进修医师进行入科教育,使进修医师迅速熟悉本科室的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防止各类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4.进修期间,进修医师不享受探亲假期,只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也不得以积休的形式连续休息,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一天以内由所在科室科主任批准,三天内须由医疗管理部批准,三天以上需有选送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公函(其他任何个人、同事之间函电等均无效),医疗管理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离院,并按期回院办理销假手续。全年病、事假累计 15 天(半年 7 天)者不发结业证书,累计 30 天(半年 15 天)不发结业鉴定表。

5.进修医师进修时间必须严格遵守我院劳动纪律,严禁迟到、早退、无正当理由脱岗等行为。因故提前终止、不按期完成进修计划、随便轮转专业者或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医疗事故、差错、引起医疗纠纷者,不予发放结业证书和鉴定表,并记入鉴定表,已交进修费用不予退还。

6.进修结束后,进修人员填写《进修学员鉴定表》,带教老师及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交医疗管理部,医疗管理部根据岗前培训、科室评价和病案质量等情况综合评判,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档次,办理结业证书。

五、进修医师执业管理

1. 进修医师进修期间以“住院医师”进入岗位,承担住院医师的工作职责。

2.各科室应在进修医师进科后一周内组织业务考核,具体考核方案由各科室自行制定。考核通过后由各科室进修管理员填写《进修医师处方权授予审核表》,科主任审核签字后,报医疗管理部备案,方可授予相应的处方权。该处方权仅在登记备案的进修期间有效。如第一次考核未通过,应在第一次考核后两周内组织补考,补考不合格者终止进修。

3.进修医师处方权为有限处方权,仅包含住院患者用药的医嘱下达和病历书写,不授予门急诊处方权、医院规定的特殊药品处方权。

除麻醉医师外,不授予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权。

以下三种情况的临床、口腔执业医师不授予中药饮片处方权:

(1)未经过“西医学习中医”培训;

(2)未取得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学专业学历或学位;

(3)未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4.进修医师在临床工作期间发生因工作失误导致医疗差错、事故或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医院有权收回其处方权。

六、医院联系人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6369号。

 

联系人:高主任,联系电话:0531-68616743。

七、各科室招生简章

         1、特检科头颈血管超声进修招生简章.doc

附件1: 进修学员管理协议书.pdf

附件2:进修申请流程.pdf

附件3:介绍信(模板).docx

附件4:科室分布表.xlsx

 

 

 

 

扫一扫,手机端浏览

患者服务
出诊信息
快速到达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