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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1.05
来源部门:组织人事部

各科室: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

                                  组织人事处

                                  2018-01-05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央驻鲁和省直有关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发20173202号)的要求,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申请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15-15日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20-4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三)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20-4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四)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20-3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五)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六)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320-4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七)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推荐人员的具体条件和选派领域请参阅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各类项目具体申报时间以简章公布为准。

二、推荐程序

(一)请通知申请人访问“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并点击“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认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报名前须已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并取得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二)中央驻鲁和省直有关单位申请人书面材料直接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其他企事业单位申请人书面材料按照管理权限报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各市审查无误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包括基本信息核对、劳动关系确认、原件查验等)工作,并在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上加盖科(处)室公章。各市所属企事业单位申请人《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需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并在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处加盖局公章。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网”发布的《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各项目专栏信息,认真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选拔的宣传工作,及时向所在地区非教育系统企事业单位、隶属机构发布公派出国留学各项目选派信息,积极做好推荐受理工作。

(二)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受理机构人员信息表》(见附件),于2018115日前反馈至shandongok[at]163[dot]com

    (三)由于国家留学基金委严格限定最终报送时间,各市所属企事业单位申请人材料经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密封后,务必于截止日期前1天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有必要的,可授权申请人自行报送。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王义林,电话:0531-88597979),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辅楼东413,邮编:250014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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