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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预约)转诊管理制度

2022.10.09
来源部门:医务部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健康、连续的医疗服务,特推出双向(预约)转诊制度。

一、双向转诊范围包括门、急诊患者、住院患者

(一)上转指征:

1.临床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且能安全转诊的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明确诊断或处置的病例;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性防治机构治疗的病例;

(二)下转指征: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和护理的慢性病病例;

5.精神疾病病情稳定可在社区进行恢复性治疗的患者;

6.可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的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二、双向(预约)转诊流程

1.转诊平台:转诊病人时需填写“山东省中医院转诊中心系统”双向(预约)转诊,简要注明患者基本信息、初步诊断、患者的病史及诊治情况、转诊原因等情况。

2.门诊转诊:进入“山东省中医院转诊中心系统”填写患者基本信息、初步诊断、患者的病史及诊治等情况 ;选择就诊院区、预约科室、预约专家,在指定时间患者携带转诊单(或门诊转诊图片)、病情简介、出院小结及相关检查影像资料等;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就诊卡就诊当日到门诊自助机窗口取号;请在就诊开始时间前取号,取消预约请在前一天24点前联系送转医院;如遇专家门诊时间改变,请关注手机短信通知或专家医院公布的门诊排班表。

3.住院转诊:进入“山东省中医院转诊中心系统”填写患者基本信息、初步诊断、患者的病史及诊治等情况;填写申请转入医院、申请转入科室、转诊原因等相关信息;相关科室对外合作秘书会远程会诊,根据情况优先安排住院。

4.急诊转诊:开通绿色通道。东区急诊护士分诊台:0531—68616841、东区急诊抢救室:0531—68616850;西区急诊护士分诊台:0531—68901106、西区急诊抢救室:0531—68901090。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乙方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同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后期告知山东省中医院医疗联合集团办公室0531—68616971/6861663,对转诊患者进行补录。

三、双向(预约)转诊管理

(一)医疗联合集团办公室负责合作医院双向(预约)转诊工作,为合作医院医务人员和转诊病人提供咨询、远程预约会诊、预约专家号源、预约床位、预约转诊、预约检查、预约检验、推荐专家等优惠服务。

急、危、重症病人或其他转诊可先电话联系院区急诊开通绿色通道或通知医疗集团办公室,协调开通绿色通道,后期做好补录。

(二)双向(预约)转诊工作需要在“山东省中医院转诊中心”系统上进行申报。医疗联合集团办公室为合作医院开通“山东省中医院转诊中心” 双向(预约)转诊账号,及时对双向(预约)转诊工作提供服务。对合作医院预留住院病床、门诊检查项目等,对转来的患者实行优先安排住院、手术,对急危重症开通绿色通道。

(三)所有预约转诊患者均需到自助挂号机取号。

(四)合作医院转诊患者不通过“山东省中医院转诊中心”申报的病人不享受优先安排住院手术等政策。后期考核质控通过“山东省中医院转诊中心”进行数据统计,评估。

四、监督与评价

(一)合作医院应按分级诊疗的原则,严格执行双向(预约)转诊制度,定期与签订双向转诊协议的合作医院进行沟通,加强联系,改进转诊协调配合能力。定期对转诊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确保合作医院内双向转诊制度的有效落实。

(二)各合作医院应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并详细记录转诊有关资料,每半年汇总一次并作出分析。

(三)我院医疗集团办公室有权对双向转诊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通报检查和评估结果。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双向转诊衔接工作。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检查考核情况纳入月考核。

 

双向转诊流程图:

修订日期: 202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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